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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购房质量有缺陷有望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标签:保险 工 问题 质量 购房人  日期:2019-04-19 10:10
新买的房子没过两年就出现质量问题,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商品房作为可交易的商品,除了本身的价格较高外,甚至生命安全,墙壁开裂乃至房屋倒塌等住宅质量问
今后,在北京新购房的业主若发现房屋质量缺陷,有望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新买的房子没过两年就出现质量问题,维权时却遭遇开发商各种推诿,这是近年来不少购房人遭遇的“心头痛”。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就《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按照征求意见稿,新建住宅将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购房人发现质量问题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商品房作为可交易的商品,有着区别于其他商品的特殊性。除了本身的价格较高外,其质量的好坏也关系到居住的舒适度,甚至生命安全。虽然房屋建设有着严格的程序把关,比如建筑过程中的质量监理,以及建成之后的综合验收,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合同意识和质量意识淡薄、设计施工不当、建材质量、施工偷工减料、工程层层转包等原因,造成了一些工程质量事故,也出现了一些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情况。因商品房质量问题所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

屋顶渗漏、墙壁开裂乃至房屋倒塌等住宅质量问题,在全国不少地方都出现过,轻则影响购房人的正常居住使用,重则影响到购房人的安全感、幸福感。即使在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购房人找开发商维权时也往往不会一帆风顺;一旦过了保修期,解决房屋质量问题更难。可以说,购房人既承受着高房价之重,又面临着住房质量之忧。

北京拟推出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有望消除购房人对房屋质量的忧虑。根据征求意见稿,新建住宅工程项目要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将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列为土地出让条件。即这种保险属于强制险,由住宅工程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建筑物损坏履行相应赔偿义务,即出现质量问题由保险公司买单。

同时,保险公司介入本身可以减少房屋质量问题,因为保险公司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减少业务风险,必然会对开发商起到一定监督作用。这实际上有利于三方——对购房人来说,这种保险既能减少质量问题,出现质量问题后又能获得赔偿;对保险公司而言,新增加了一种业务和盈利点;对开发商来说,虽然承担保险费,但也会从中受益。

开发商所承担的保险费,一般会计入房价成本,由市场供需双方来分担,但通过投保,开发商当能减少房屋质量问题,即减少相关纠纷,从而减少了质量问题所产生的成本。同时,还有利于维护开发商形象,因为质量问题所引发的纠纷,对开发商形象影响不小。另外,这种保险还可以节省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的资源并降低相关成本。

<12> 如何应对2019年新形势下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变化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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