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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布对美日韩等进口苯酚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标签:进口 存在 反倾销 确 倾销  日期:2019-05-27 15:36
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22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韩国,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前述产品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11.9%-129.6%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该产品归
商务部:美日韩等进口苯酚存在倾销,经营者需提供保证金

5月27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22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上述五国(地区)的进口苯酚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上述五国(地区)的进口苯酚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19年5月27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前述产品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11.9%-129.6%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071110。

反倾销是什么意思

反倾销(Anti-Dumping)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虽然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对反倾销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各国各行其是,仍把反倾销作为贸易战的主要手段之一。

条件

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

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倾销存在;损害存在;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这三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国际反倾销。

如何应对2019年新形势下中国商贸行业的变化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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