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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简并税率等3项政策细节公布 3800亿减税承诺兑现

标签:企业 通知 税率 增值税 扣  日期:2017-08-23 07:05
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下称简并增值税税率通知,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
在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了6项总计3800亿元减税政策之后,财政部等部委5月3日公布了其中3项减税政策细则,减税落地再迈一步。

这3项减税政策细则分别是《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下称简并增值税税率通知),《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下称创投税收试点通知),以及《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下称科技企业加计扣除通知)。

我国增值税税率有四档,档次过多不利于税收管理和税制公平,此次简并增值税税率通知明确,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具体来看,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等货物,增值税税率由此前的13%降为11%,纳税人税负将有一定程度下降。

为了避免下游进项抵扣而导致税负可能增加,此次通知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普华永道中国中区公司税业务主管合伙人李军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对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来说,如果它采购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降低到11%,则意味着进项抵扣将减少、税负增加。这一问题之前财税部门已有专门研究,最终为保持企业税负不增,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使该问题得到解决。

此次通知还具体明确了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进行抵扣进项税额,比如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由于增值税部分货物税率从13%调整为11%,相应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

为了鼓励创新创业,解决初创企业融资难题,此次创投税收试点通知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

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创投企业和个人需要满足相应条件。

比如,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

而被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也有相应要求。

比如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等。

科技企业加计扣除通知明确,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这项政策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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