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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正式刊宪生效

标签:香港 选举 制度 完善 修订  日期:2021-06-18 00:25
中新社香港5月31日电香港特区政府5月31日发布的宪报显示,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
  中新社香港5月31日电 (记者 曾平)香港特区政府5月31日发布的宪报显示,《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正式刊宪生效。

  2021年3月1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规定了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核心要素,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2021年3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对香港特区新的民主选举制度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1年5月27日,香港特区立法会审议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完成了对香港本地相关选举法律的修订工作,细化了相关选举活动的具体事项。

  2021年5月29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根据香港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签署经立法会通过的《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

  未来10个月,香港特区将举行三场重要选举。选委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定于2021年9月19日举行,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定于2021年12月19日举行,第六届行政长官选举定于2022年3月27日举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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