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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 企业融资更便利

标签:银行 登记 不动产 信 抵押  日期:2019-04-13 00:14
依托互联网和区块链技术,合作银行可以精准实时获取抵押物不动产登记信息,随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再办理抵押登记,公积金中心,支持金融业更加有效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将为民营企业,的贷
“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 企业融资更便利

“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依托互联网和区块链技术,利用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永久保存、可追溯等特点,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不动产信息跨部门可信共享,建立不动产登记部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互联平台,合作银行可以精准实时获取抵押物不动产登记信息,全程防范金融风险。

抵押登记化繁就简 企业融资更便利

“这真解了我们的心病。”日前,苏州恒丰进出口有限公司因抵押贷款到期,着急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来获取周转资金。若按照传统流程,这家公司和银行得先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和抵押资格预审签订借款合同,随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再办理抵押登记,之后,银行才能发放贷款,整个流程下来耗时约15天,让着急融资的企业主颇感心焦。

“然而这次,我们压根儿没进不动产登记机构的门,只用了两个工作日就在银行抵押登记代理点办理完全部业务,很快拿到了贷款。”苏州恒丰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抵押登记化繁就简,企业融资更加便利,得益于“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在当地的推广。4月11日,记者获悉,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于日前联合印发《开展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部署,全国不动产登记机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将互设不动产抵押登记和抵押贷款便民服务点,协同贷款审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与不动产抵押登记等工作,推进“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同步签订合同、办理贷款审批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由此为民营企业融资带来便利,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动能。

地方试点,打破不动产登记与金融间“信息孤岛”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融资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登记是实体企业信贷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然而,长期以来,不动产登记信息和金融信息相互封闭,形成“信息孤岛”,间接增加了企业融资的时间和金融成本。

因此,在此次部际层面联手合作之前,江苏、浙江等地已率先开展了“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的相关探索。记者了解到,2017年7月至2018年年底,江苏省在银行(公积金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抵押便民服务点416个。浙江台州、温州等地也在2017年开始摸索“直通车”“综合受理点”等创新工作方式。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浙江全省在银行开放抵押登记端口或办理点数量已达641个,覆盖58.4%的县(市、区)。

“两年的经验表明,‘互联网+不动产抵押’提升了银行抵押类业务的竞争力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已成为银行服务实体经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进普惠金融的重头‘产品’。”在江苏苏州,一位建设银行的负责人向记者算了一笔账,推行“互联网+不动产抵押”后,累计每年可以为该行节省上千万元。“一是银行员工不用来回往返于登记机构,节省了人力成本;二是申请材料电子化,节约了数百万元的纸张费用;三是有效防控了风险,如电子权证有利于防范证明造假等风险,以及抵押登记未落实等金融风险。”

“共享实现了三方共赢。”对于不动产抵押登记新模式,江苏省宿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人这样总结,“一是空间共享。在银行设立服务点,企业可就近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避免多地奔波,更快获得贷款。商业银行也提高了办理不动产抵押贷款的效率,防范了贷款风险。二是数据共享。通过使用电子证明,实现证书信息数据部门间共享。据测算,实施电子证明后,宿迁市每天可为市区14家金融机构节约80人次的往返,群众办理贷款缩短1~2天。三是资源共享。开发不动产登记信贷直联系统,既减少了数据重复录入,也便于信息共享和查询服务。”

除了江苏、浙江,我国其他省市也在近年来积极探索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创新服务。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31个省份与银行监管部门发文或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署协议,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在各类银行开放抵押登记端口或办理点已达4257个,便民利企效果显著。

部际合作,“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更深入

“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此番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将通过部际层面的合作,推动‘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迈向纵深,从而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提升金融风险防范能力,支持金融业更加有效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两部门在互设不动产抵押登记和抵押贷款便民利企服务点、对接系统实现网上信息查询和抵押登记申请、精简材料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等六个方面达成了合作共识。

针对企业融资难问题,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负责人表示,“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开展,将为民营企业、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抵押融资提供精准服务,逐步实现“延期续贷”“借新还旧”的贷款审批与抵押登记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首次登记的无缝衔接,减少企业融资时间,避免企业借用“过桥资金”,规避抵押物“悬空”风险。

他同时强调,实施“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并不意味着不动产抵押登记现有制度安排和法定职责的变更,“将不动产登记营业网点延伸到银行,唯一改变的是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或申请人可以在自己的营业网点,通过网络提出抵押登记申请、提交申请材料。但登记机构不能将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法定职责授权或委托给银行。”为此,《通知》明确要求,身份核验、询问笔录等需要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办理的事项,必须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以确保安全便捷。

此外,开放的数据共享系统在为各方带来便捷的同时,也面临着信息安全问题。“简单来说,银行既不能随意查询抵押人信息,也不能随意使用依法查询到的信息。”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负责人指出,《通知》强调要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签订保密协议,严格用户权限,加强服务点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和业务培训,强化安全技术应用,确保信息安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规范使用查询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落实“谁承办、谁提起、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将查询获取的信息泄露和用于查询请求事项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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