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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查明上海港和天津港存在违反反垄断法行为

标签:调查 交 行为 港口 反垄断  日期:2018-03-11 11:28
在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应热点问题,,国家发改委会同交通运输部,有关港口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要求船公司使用本港下属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11月15日(周三)上午9:30,在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应热点问题,请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根据有关方面反映和举报,国家发改委会同交通运输部,从今年4月中旬起,依法对上海港和天津港开展了反垄断调查。

此次调查持续了近两个月的时间,从有关省份抽调100余名执法人员,调查走访了港口及其下属企业、上下游相关经营者等100余家市场主体,查明了港口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主要行为。调查发现,有关港口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要求船公司使用本港下属企业提供的拖轮、理货、船代等服务,涉嫌构成限定交易行为。二是,对不可竞争的本地外贸集装箱业务,收取远高于竞争性国际中转集装箱的装卸作业费,涉嫌构成《反垄断法》禁止的不公平高价行为。三是,向交易对象附加强制服务、不竞争条款、忠诚条款等不合理交易条件,涉嫌构成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

为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切实降低企业进出口物流成本,在对上海港和天津港开展反垄断调查的基础上,9月22日,国家发改委会同交通运输部、中国港口协会联合召开会议,要求全国沿海39个港口都要对照此次反垄断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切实整改。从目前有关港口自查自纠情况看,多数港口进行了全面自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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