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本土网,每日更新最新珠海新闻! 收藏本站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广东新闻 >

珠海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1100 元/人/月

标签:人员 城乡 标准 特困 供养  日期:2020-05-07 12:09
珠海市政府下发通知,决定调高珠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根据通知,珠海全市各区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1100 元/人/月,特困供养人员基 本生活标准为
  讯 日前,珠海市政府下发通知,决定调高珠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根据通知,珠海全市各区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1100 元/人/月,城乡补差水平分别不低于 651 元/人/月和 538 元/人/月;特困供养人员基 本生活标准为城乡低保标准的 1.6 倍(即 1760元/人/月)。

  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自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前期未按该标准发放的,各区要予以补发,其中,2020 年新纳保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南方日报记者】冉小平

最近更新
热门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