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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专属大礼包”提级赋能新发展

标签:城市 发展 意见 支持 汕头  日期:2021-03-30 10:26
国经济发展,绿色宜居的智慧都市,打造智慧宜居的绿色发展新空间,意见力求集中资源,打造智慧宜居绿色发展新空间,充分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优惠条款开拓国际贸易合作新空
  继定位汕头为省域副中心城市之后,广东对新时代汕头经济特区发展再一次强力赋能提级。3月29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发布《支持汕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的意见》(下称“意见”),赋予汕头未来发展五个战略定位,明确了两个阶段性发展目标,全力推动汕头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区域观察专家认为,一直以来,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多数针对某个片区,很少针对某个城市发展专门出台政策措施。这次出台的意见,是广东首次出台单独的“专项化”政策安排支持汕头经济特区全域发展,明确将汕头放在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中系统谋划,通过提升汕头发展能力,带动粤东地区加快发展,对汕头经济特区的支持力度前所未有。

  赋予五个战略定位和时间表

  新定位,是汕头做好“迎头赶上”答卷的方向指引。

  “建设新时代富有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特区”这一全新定位,是意见明确的汕头未来发展指导思想。围绕这一指导思想,意见提出了汕头经济特区在新时代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五个战略定位,并统筹设定近、中、远期三个阶段性发展目标,明确汕头在新时代的新担当新作为。

  其中,“高质量发展的活力特区”的战略定位,要求汕头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加快构建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展现新时代经济特区高质量发展新面貌。

  “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的战略定位,要求汕头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放包容的文明窗口”的战略定位,要求汕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特区精神,构建高水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造区域文化高地,塑造新时代汕头经济特区开放包容文明新形象。

  “聚侨惠民的和美侨乡”的战略定位,要求汕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普惠性民生建设,创新聚侨惠侨服务机制,促进海内外华侨华人深度融入祖(籍)国经济发展,建设聚侨惠民和美新家园。

  “绿色宜居的智慧都市”的战略定位,要求汕头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统筹优化城乡空间和品质,强化区域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打造智慧宜居的绿色发展新空间。

  意见同时提出汕头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到2025年,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经济实力、发展质量、城市功能明显提升,营商环境显著改善,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建设初见成效。到2035年,省域副中心城市基本建成,经济综合实力和城市竞争力位居沿海开放地区前列,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加完善,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

  长期关注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的广东省委党校原校长、教授陈鸿宇对此表示,意见为汕头发展提出了真正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为汕头经济特区的腾飞找准了下一步发展的抓手和突破口。

  肩负特区发展和协同引领“双使命”

  新蓝图引领新发展,新使命呼唤新担当。

  同期获政策加持的三个城市中,汕头肩负着的使命和任务尤为特殊。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指出,意见力求集中资源,以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全力推动珠海、汕头、湛江三市加快发展,着力破解全省区域发展不平衡难题。

  放在全省发展格局中,汕头是急需加快发展的经济特区,又是承担广东沿海经济带东翼振兴发展历史使命的省域副中心城市。

  在加快经济特区发展方面,意见全面总结经济特区建立以来的宝贵经验和深刻启示,以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为新起点,支持汕头经济特区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实现新跨越,展现活力特区新面貌,营造法治城市营商新环境,塑造开放包容文明新形象,建设聚侨惠民新家园,打造智慧宜居绿色发展新空间,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新局面,建设富有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特区。

  改革开放是经济特区的根和魂。意见重点强化对汕头经济特区在更高起点上改革开放方面的政策支持。其中包括:支持汕头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在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探索,持续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支持汕头构建全面开放合作新高地,充分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优惠条款开拓国际贸易合作新空间,建设国际优质农产品、消费品进口集散中心,重点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深入挖掘侨乡资源,承办涉侨品牌活动。

  未来,作为经济特区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汕头的辐射带动、协同引领作用必须加强。

  针对汕头改革创新动力不足、城市发展能级量级偏小、对外开放水平不高、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产业竞争力不强、交通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等短板弱项,意见提出强化汕头特区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功能定位,依法赋予部分省级权限和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加快区域科创中心建设,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汕头经济特区加快发展。

  意见还特别对汕头提出新要求,明确汕头“完善汕潮揭同城化发展机制,引领粤东地区协同发展”“探索开展汕潮揭都市圈户籍准入认证、居住证互认工作”两项重点任务。

  建立“特事特办”工作机制及三大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是实现战略定位的关键。“专属大礼包”的含金量,还体现在保障措施上。

  意见提出了强化土地、资金、项目等要素保障支撑,建立健全深圳与汕头深度协作机制,完善组织实施机制等三方面具体保障措施。特别提到,建立健全支持汕头特事特办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在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方面,意见提出,逐步加大省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汕头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力度支持汕头重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安排30亿元支持汕头举办亚青会、亚青会主场馆暨汕头大学东校区建设。省级财政通过安排生均经费、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新增学位综合奖补资金、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专项资金等,支持汕头大学提升办学水平。支持汕头加大高端人才、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汕头对汕汕铁路、漳汕铁路等350公里/小时跨市高铁重点项目资本金的出资责任,由省级承担。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实施的基础设施专项补助政策到期后,再延期3年并予以完善,聚焦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深圳与汕头深度协作,为新时代汕头发展注入全新活力。意见指出,充分发挥深圳、汕头两市比较优势,引领深圳都市圈和汕潮揭都市圈融合互动发展。加强两市区域重大平台及各个层面的合作。探索建立两市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打造协同创新生态体系。加强两市金融合作,加快建设深圳证券交易所汕头基地。支持两市以市场化方式创新开展产业合作,探索共建产业园,推动汕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深圳“创新+”“设计+”赋能汕头传统优势产业。

  记者 辛均庆

  策划 廖奕文 统筹 辛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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